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署办规〔2022〕13号)和《大兴安岭地区推动工业经济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大工信联发〔2022〕1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地区工信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支持工业企业纳统入规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条件2020-2022年近三年新入规企业并同时需满足《细则》中基本条件和第一条第(三)项支持条件,二、奖励额度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90万元奖励,第一年奖励3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的,再分别奖励30万元,三、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梳理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统计系统年度报表(B103表)中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填报汇总表,并将系统中的数据表进行截图留存,协调相关部门对提交汇总表中的数据进行审核确定后,形成辖区内企业申报奖励请示报告,9月25日前将申报奖励请示报告、企业汇总表、企业统计平台截图(2022年报B103表)的纸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压缩包统一报地区工信局,五、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申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材料邮寄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行署10号办公楼附件1:支持工业企业纳统入规奖励审核通过汇总表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2日附件1支持工业企业纳统入规奖励审核通过企业汇总表单位:千元填报单位:汇总人:联系方式:报送时间:2023年月日序号企业名称所在县(市)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2年度工业总产值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备注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