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发区拟对以2下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539-2232278通讯地址:沂水县南一环路7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邮编:276400序号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注1山东菲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76万吨宠物食品项目沂水县许家湖镇衡山路与中心南街交汇处西200米临沂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沂水鑫源纸业有限公司备用燃气锅炉项目(二期)沂水县龙家圈街道大埠岭东南偏南90m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可参见http://www.yishui.gov.cn/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相关章节,【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