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鼓励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存量资产开办文化创意、旅游住宿、地方特色演艺、非遗展示和体验、当代艺术等文旅业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支持文旅企业提质增效4.鼓励文旅企业规范服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支持文旅消费扩容8.鼓励各地举办大型旅游节、文化节、美食节、音乐节等文旅活动,市本级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文旅促消费资金给予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12.鼓励在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休闲街区、文旅消费聚集区、古大厝、古民居等经营具有泉州文化元素特色节目的小剧场、沉浸式演出等文旅演艺业态,泉州文旅集团)16.鼓励泉州古城内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将闲置的存量资产用于发展文旅项目,对综合评价为文旅IP的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补助5~50万元并给予重点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七、支持金融赋能文旅企业22.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加大对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文旅局)24.推动市、县两级及国企共同设立文旅产业创新发展母基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6.鼓励小微文旅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