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37,334.80元,(二)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49,680.50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5,755.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30,221.60元、儿童福利1,914,150.04元、老年福利1,724,658.00元、殡葬3,011,090.87元、养老服务18,022,547.09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011,05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7,906,293.9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1,049,101.00元、临时救助3,222,712.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56,453.49元、城市特困供养救助567,169.00元、农村特困供养救助12,545,097.00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68,351.6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3,777.2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664.00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2,147.9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566,940.00元,一是做好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基层治理和行政区划、创建文明城市、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等民政事业发展工作,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楚雄市民政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80,269.39元,(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818,785.14元,其中: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96,886.70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46.2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799.47元,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87%,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99,579.36元,5养老服务支出18,022,547.09元、占社会福利支出的79.28%,明细情况如下:(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楚雄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65.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党办通〔2016〕131号)、《楚雄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68.85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党办通〔2016〕131号)、《楚雄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