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0日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全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每年向各镇街下达农业标准地项目任务数,从土地连片流转、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土地用途管制以及政策处理等情况合理确定净地标准(附件1),为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基础条件,各镇街要做好农业标准地土地流转工作,农业标准地项目土地流转年限一般要求5年以上,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协议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设置意向流转期,意向主体需根据标准地项目产业定位和控制性指标寻找合适的标准地,农业标准地竞得者与土地流转平台或村级组织签订农业标准地流转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书,各镇街要将农业标准地项目情况表(见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土地流转合同、投资建设协议以及项目区位图等资料整理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要严格做好招引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镇街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履约认定,将项目建设竣工表和项目履约认定表(附件5、6)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农业标准地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分认定表及评估指标说明见附件7、附件8),各镇街每年度确保一块及以上的新建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认定,附件:1.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清单附件1-11.docx2.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操作指南)3.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与产出指标4.农业标准地项目情况表5.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竣工表6.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认定表7.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8.农业标准地项目指标认定说明9.农业标准地工作月信息报送表10.镇街农业标准地任务分解表11.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图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