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袁马养、何秀兰(201)、钟珩、钟兆、钟梨(202)、黄永坚(301)、张润良(302)、李伟(401)、谢熙(402)、郑毅宜、张燕梅(501)、吴华、罗炜强(502)、欧俭荣(601)、彭伟念(602)、潘楚明、肖燕卿(701)、郑丽影、伦嘉浩(702)等12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3号1梯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2年02月至2022年08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88.56平方米,2022年09月14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06月21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3号1梯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1日始至2023年10月17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3号1梯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3年10月10日附件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3号1梯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201袁马养、何秀兰3947202钟珩、钟兆、钟梨3947301黄永坚5702302张润良5702401李伟7456402谢熙7456501郑毅宜、张燕梅9211502吴华、罗炜强9211601欧俭荣10965602彭伟念10965701潘楚明、肖燕卿12719702郑丽影、伦嘉浩12719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