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贡井区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贡府办发〔2020〕7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贡井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奖励工作,现将有关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贡井区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详见网址:http://www.gj.gov.cn/zcwj/-/articles/13442140.shtml)规定奖励条件的相关企业,二、申报时间即日起,三、申报材料(一)涉及所有企业均需提供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2),(二)经办人均需提供经法人签字委托的经办人证明材料,即委托书、法人、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四)其他材料(详见附件3),四、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一)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拟申报奖励项目所需资料报送至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二)区住建局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审核,(三)区住建局上报区政府审批,联系电话:贡井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0813-3301566附件:1.贡井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报表2.申报材料要求自贡市贡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