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琼科规〔2022〕6号)要求,现就2023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是为提升省属科研院所的研究创新能力和人才团队建设,按照海南省科技厅、海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改革方案》(琼科〔2018〕526号)和《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琼科规〔2022〕6号)、《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评审(评价)管理,主要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应用科研项目,2.申报要求(1)基础性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以院所为单位申报,(二)技术开发应用科研项目1.支持方向引导和支持各省属科研院所在各自领域,2.申报要求(1)根据《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农科院和省林科院推荐申报的技术创新科研项目每家不超过28个,省粮油所和省工科推荐申报的技术创新科研项目每家不超过5个,二、在线申报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填报,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和项目申报单位出具材料真实性申明文件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