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工信规字〔2022〕3号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业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2年3月28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若干措施》(穗埔工信规字〔2022〕1号,第四条【春节留工补助】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正常生产且2022年一季度产值在1亿以上,(二)申领补助的员工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期间按要求出勤(原则上每日出勤时间不少于4小时),(三)本项补助将根据符合条件的考勤日计算,第五条【在建项目参建人员春节留工补助】2022年2月7日至2月15日期间,(一)申请春节留工补助须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是本区建筑业企业参与施工建设的在建项目,第六条【春节留区生活补助】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13日期间,(一)申请春节留区生活补助须符合以下条件:1.补助对象为与本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三)本项补助由符合条件的员工个人申请,(四)本项补贴由符合条件的企业代员工统一申请,第八条【工业企业连续生产补贴】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正常生产、2022年一季度产值在1亿以上,(一)申请企业应当在2022年1月26日至2月6日期间安排生产计划,第十条企业或个人在本措施有效期内符合扶持条件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申报时间、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以相关部门在政策兑现系统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