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魏国轩等5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魏国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50济南市莱芜区左滋右味餐饮店2胡延超退役军人371202********6815济南市莱芜农高区瑞兴钢材经营部3谢宜增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616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志宇超市4杨爱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81********1846济南市莱芜区美萍酒水经营部5魏凯退役军人371202********0311济南市莱芜区东恒茶叶经营店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