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强与院士合作服务菏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菏科字〔2020〕3号)《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菏科字〔2020〕14号),菏泽市科学技术局对2023年申报的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进行了认真的材料审核,经综合评估,拟对符合认定要求的4家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高翥予联系电话:0530-5310761联系地址:菏泽市人民政府大楼616室附件:2023年菏泽市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拟认定名单菏泽市科技局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