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扶贫开发规划、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种植业发展和农业植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和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