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全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一)专业范围: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二)申报对象: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二、申报评审条件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评审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申报程序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并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相应高评委办公室,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所在职称申报受理点、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各高评委评审专业范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评审计划(2023年度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1日,各地市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申报对象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条件和规定程序,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