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家企业若已获得市级龙头企业奖励的,认定奖励类4支持企业新增新上鼓励扶持新建项目投产上规模,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含省级补助部分),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含省级补助部分),市级财政在省级奖补基础上每家叠加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奖励类9支持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认定奖励类对软硬件设备投入超过100万元(含)、新增连接和有效服务企业用户数超过50家(含)的工业互联网等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单家企业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