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对我区7家单位申报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审核,通过资料审核及现场考察,符合申领条件,以上单位申领的创业补贴共计5.6万元(见附件1、2),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6037369,附件1:周村区2023年9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表.xlsx附件2:周村区2023年9月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表.xls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