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省2021年第四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80万元(详见附表),款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项目资金实行上下级调度,请你们按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有关规定,尽快将奖补项目录入管理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将绩效目标表报送县财政局备案,并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1年省第四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尤溪县财政局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