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实施《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的补充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08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以下简称“国标”)、《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现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实施《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一)实施意见中要求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应按照国标或省标要求建设并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二)根据实施意见开展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及我市其他自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二、装配率计算规则(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主体结构应用的装配式部品部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应用比例全额计入主体结构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采用高精度模板、成型钢筋进行施工时,其应用比例可按以下系数折算后计入主体结构(Q1)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比例:(1)同时采用高精度模板和成型钢筋的,难以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后向我局申请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评价有关要求的具体实施指引如下:(一)应在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或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开展技术论证,(三)建设单位应从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中选取专家或者邀请院士、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高工等不少于3名专家(应至少包含1名建筑设计,1名施工、建筑材料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四)经论证项目全部或者部分技术项难以按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评价要求实施的,应严格按照国标或省标要求建设并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二)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关装配式建造技术及所涉及的部品部件进行论证。

更多精选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 2023-10-08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