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3年度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工作,(三)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建设或升级改造老字号集合店,对零售品牌创新店、概念店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二)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主体应为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或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的北京老字号企业(老字号集合展示空间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可为非老字号企业),(五)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六、申报时限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项目,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应及时完成项目初审,七、工作要求(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三)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