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将对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形式审查的高新技术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纳入2024年第一批入库科技项目,四、具体要求:1.参加立项评审的申请单位需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并书面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在参加评审时,项目管理处室需查验答辩人身份证件,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并严格控制时间,其中汇报时间为12分钟,5.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到场,五、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人:李晓砚、彭文博联系方式:0971-8244566kjtgxc@qhkjt.net附件:高新技术领域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项目答辩排序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