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新医保规[2021]1号)的要求,额敏县医疗保障局联合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额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初评工作,现已完成初评公示,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现将拟新增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确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6日,共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额敏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901---7638716序号机构名称法人地址1额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苏安惠额敏县城东新区规划十一路额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