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荣诚信达商贸有限公司:根据利害关系人信立涛请求,因你公司未经信立涛的同意或授权,冒用信立涛的身份将其注册为法定代表人,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取得的公司登记,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本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