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遂昌县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遂山海办〔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度全县山海协作援建入库项目情况,经县经合中心初审、相关单位联审,拟对云峰街道银都村青年创业基地提升项目、大柘镇大田村村办公楼等建筑光伏建设项目、应村乡高棠村露营基地项目、新路湾镇蕉川村山岸源休闲驿站项目、新路湾镇小马埠村村级全民健身广场项目、新路湾镇小马埠村全民健身广场提升项目、金竹镇茶竹岭村“茶香·竹韵”露营基地建设项目、金竹镇茶竹岭村老虎岩民宿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金竹镇茶竹岭村高山水蜜桃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金竹镇叶村村综合楼建设项目、王村口镇山枣坪村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北界镇淤弓村桃溪红农旅融合建设项目(一期)等12个2023年度遂昌县山海协作县级援建项目予以公示,1.提出异议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合中心)提出对公示内容的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2.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8日至10日止,3.联系方式:遂昌县经合中心协作科,张碧莲,8528756,遂昌县深化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8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