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资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以及《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23〕45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按照《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各装订成册,并统一刻录成光盘PDF格式各三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10月7日(联系电话:3481718)附件:1.附件: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