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1.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不含已设立工程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市、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二)推荐单位审核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主管单位审核有关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四、有关事项(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五)评审政策倾斜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4.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5.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