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审核流程2023年我市中级职称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要注意以下问题:1.职称申报人员按照附件各中评委会评审专业、人员范围选择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三、关于委托评审问题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委托评审的人员必须按照被委托评审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我市中级职称评审,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不按规定委托评审,加强监督管理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附件:1.郑州市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2.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4.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5.职称委托评审函6.各区县(市)人社职改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