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支持民营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厦门创新联合体,对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示范项目,建立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10.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提供支持,加强对民营企业信用融资增信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依托市大数据安全开放平台,支持企业通过联合体等方式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平台经济的开放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