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20〕17号)及《太仓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太财规〔2020〕5号)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务局对我市2023年度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申报情况进行了会审,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生态补偿对象:闸北村,湖岸线长度5公里、区域土地面积7725亩,村常住人口5950人,按140万给予生态补偿),公示期从即日起15日(9月28日—10月12日),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书面反映,受理部门:太仓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和农业科,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B1806室,邮编:215400,受理电话:53519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