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油加工企业)申报通知为促进我县粮油产业发展,加强和规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现将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油加工企业)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范围及补贴标准(一)支持范围:用于具有收购、仓储、加工能力,(二)补贴标准:2023年用于粮油加工企业的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共计103万元,(三)其他要求:项目建设内容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建成部分,其他年度内的建设投资不予支持,二、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上述支出范围的汪清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研报告必须清晰叙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现有基础条件、申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实施计划、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绩效报告、实施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其他申报材料:1、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式附后),三、申报时限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0月20日,评审打分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4日,四、申报地点县财政局粮贸科五、工作流程(一)汪清县财政局联合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汪清县2023年商品粮大省(产油大县)奖励金实施方案》和申报通知,主要以2022-2023年6月企业纳税(按国家税务局数据为准)、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上一年度和本年度粮食(油料作物)收购(含加工)数量等因素确定补助资金额度,及项目建设单位2022年全年、2023年上半年全年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情况,对不按申报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数据)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企业,汪清县财政局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9月27日文档附件:2023年商品粮大省、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