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南康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康府办字〔2022〕19号)二、政策标准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属规模以上企业的由区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属规模以下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三年内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再次给予10万元奖励,2.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三、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四、兑现方式免申即享五、申请条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六、申请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行及账号,七、办理流程区科创中心提供经审定后《区本级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企业名单》→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按程序拨付资金八、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区科创中心李德华九、办理地址市民服务中心2楼“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十、审批承诺时限免申即享十一、咨询电话0797-660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