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政策执行期限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注意: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2.一名毕业生或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三、申请时限申请时限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四、申请方式(一)“免申即享”模式此方式适用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筛选出的符合条件企业,企业需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模块中,未在申请时限内完成确认的企业,(二)“自主申请”模式未在“免申即享”名单中的企业,在“法人服务→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模块中进行申请,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交申请资料:1.《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4.《2023年企业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名单》,市本级:028-38168802眉山天府新区:36333111转263东坡区:028-38102657彭山区:028-37612497仁寿县:028-36293801洪雅县:028-37403955丹棱县:028-37201906青神县:028-38865065附件:1.《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2.《2022年企业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