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十四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资金已分配下达到各单位、各县(市区),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第二十五条“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事项不予公开的专项资金信息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的规定,现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开,附件:2023年肇庆市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附件:1.附件:2023年肇庆市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