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长府〔2023〕2号)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发展,经镇政府同意和最新核定情况,对符合资助范围的230个项目给予资助,现将8491180.9元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镇经济发展局反映,特此通知,附件:2022年度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金拨付名单.xls长安镇经济发展局2023年9月18日(联系人:李理现,联系电话:8553391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