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将引进外籍质量专家的企业纳入质量奖培育名单,我省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我市对首次获得承德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三、鼓励参与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质量专家,四、引导培育高价值专利支持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质量专家,五、促进提升商标质量鼓励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质量专家,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六、优先提供检定检验服务支持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质量专家,九、支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申报鼓励我市企业与外国院士质量管理专家团队合作,优先推荐我市企业引进的质量控制领域外国专家申报省级“海外工程师”项目,优先推荐我市企业引进的质量管理领域外国专家,十二、鼓励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支持企业在质量管理等领域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技术,优先推荐我市引进质量控制领域外国专家和技术的企业进行省引智项目申报,优先推荐我市引进质量控制领域外国专家和技术的企业进行“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