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2023年度州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奖补市场经营主体名单的公示根据《阿坝州州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申报使用2023年度州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商合〔2023〕193号)要求,拟支持松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实施2023年阿坝州首届我为家乡代言网络直播带货大赛项目,支持资金10万元,支持马尔康市嘉禾农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马尔康市产业发展电子商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支持阿坝县供销社实施为农服务中心电商孵化中心建设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支持资金10.23万元,给予壤塘县达木果蔬农特产品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金川贰壹玖叁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推动农产品上行奖励各2万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接受社会各界对拟支持奖补资金和事项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对拟支持奖补资金和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传真或电邮至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联系电话:0837-2825027、0837-2825029传真:0837-2825029邮箱:394489106@qq.com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55号特此公示,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