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结合郑州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一、删除优良信息中有关建筑企业产值、营业收入等业绩内容,二、修订调整施工企业各类QC小组活动成果、工法等分值,并统一省市级计分标准,三、删除与统计入库直接相关的规定等内容,四、本通知自2023年10月7日起实施,上述评价内容在修订前已进行计分的分值保持不变,特此通知,附件:1.郑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修订版)2.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修订版)3.郑州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修订版)4.郑州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2023修订版)5.郑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修订版)6.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2023修订版)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