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1、调整内容:拟在2#厂房、办公宿舍楼南侧新建结构平台一、平台二,建筑占地面积137.45平方米,建筑面积137.45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25750.23平方米调整为25887.6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9994.86平方米调整为10132.31平方米,建筑密度由55.55%调整为56.32%,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二、市民权利: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三、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7日四、反馈方式: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0578-2990162(徐)公示材料(1).zip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