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职能:拟订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县级重点和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职能: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以及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群众体育、全民健身工作、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职能:拟订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职能: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以及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的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群众体育、全民健身工作、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