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1〕24号)和《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长医险〔2022〕59号)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验收评估工作,确定以下零售药店为长治市屯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给予公示,序号零售药店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1长治市南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屯留东街店屯留区麟绛东街村获壁街马*忍2长治市仁方大药房有限公司屯留区李高乡东李高村李*丽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355—7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