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河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是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市、县(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公司公司治理、合规经营、业务开展和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综合评级,旨在通过监管评级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监管评级侧重于对融资担保公司服务成效评价,第二章评级分类第五条根据监管评级的指标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评分,主干指标包括:公司治理与信用情况(15分)、公司经营与合规情况(30分)、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5分)、公司风险防范与内控制度情况(30分),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可直接评定为A级,第四章结果运用第十条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指导服务、正向激励、监管约束和业务推动的依据:(一)A类机构,并将列入D级的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处置情况逐级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一条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工作通过河南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监管评级子系统全流程操作,第十二条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采用公司自评、县(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评、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复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查确定的办法实施,融资担保公司在河南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内完成上年度年度报表填报后,县(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评级子系统内进行辖内融资担保公司评级初评,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根据评级结果制作辖内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台账,附件:河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评分细则附件:河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评分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