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2023年9月7日关于支持张家口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加快推动张家口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支持张家口市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张家口市数字服务产业基地,支持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列为京津冀枢纽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推动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建设数字产教融合试点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教育厅)二、支持科技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三、支持优势产品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四、支持人才队伍培育,(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支持绿色能源消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六、支持加强用水保障,(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七、支持产业基金赋能,支持张家口大数据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河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八、支持高性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冀北电力公司)九、支持国企参与投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张家口大数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