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引进人才办法>的通知》(京怀发〔2010〕17号)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引进人才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怀人社发〔2010〕170号)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的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享受住房补助条件2016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区委组织部或怀柔区人力社保局申报,(二)享受特殊人才津贴条件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区委组织部或怀柔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区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方式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请各用人单位经办人仔细阅读“关于办理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的说明”(附件1),提交如下材料:(一)《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人员统计表》(附件2)和《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特殊人才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XX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表”等复印件(已领取过、现申请继续领取的不用提交),(五)用人单位承诺书(承诺申请领取住房补助人员未享受怀柔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13:00-17:00)(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咨询)附件:1.关于办理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的说明,2.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人员统计表,3.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特殊人才津贴人员统计表;4.承诺书,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3日附件:关于办理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的说明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人员统计表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特殊人才津贴人员统计表承诺书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