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商务〔2020〕80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商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第一批)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2023年1-8月在我市举办、符合《办法》第四章“奖励类别和标准”要求,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审核的展会和项目,二、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6日,三、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wjhzc2023@126.com),纸质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商务局会展处,四、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武汉市商务局2023年9月25日(市商务局业务咨询电话:8221059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附件2:2023年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doc附件3: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附件4:承诺书.doc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