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草拟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延续优化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支持企业自建变电站外部供电线路工程纳入省级电网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7.持续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企业〕8.加强配气价格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企业〕9.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企业〕10.争取更多合同内管输气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企业〕11.积极为企纾困解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企业〕三、进一步支持企业内部挖潜12.推进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赣州供电公司〕14.鼓励企业提高能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赣州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