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政办发〔2019〕21号)与(庆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条件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9月25日至10月9日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见习单位姓名见习期限月数见习补贴(元)综合商业险(元)合计(元)1浙江吉安木业有限公司吴蓉华2022.9.9-2023.9.81224000233.5824233.58合计(元)24233.58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