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有关部门: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木、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发展林下经济潜力巨大,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序适度发展林下经济,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机制,每个县市至少建设3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各县市人民政府)(十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林草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林下经济发展法律、法规,落实林下经济发展用地用林政策,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快形成楚雄州比较完备的林下经济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楚雄州人民政府2023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