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申请的项目已有相关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四)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起止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5年6月15日,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一式1份寄送我厅规划与政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