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市级专项预算安排、年度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和2022年预下中央资金(常财农〔2022〕87号)文件,形成初步资金拟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66)、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332080037@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邮编:213022附件:1、2023年市级专项(第二批)资金拟下达分配方案汇总表2、明确2022年预下中央资金拟下达分配方案3、2023年市级(第二批)分配因素建议表2023年9月25日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