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会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推动、指导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二)审定县长质量奖评审准则、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程序;(三)研究决定县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四)审定评审结果,评审办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县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二)起草县长质量奖评审要点、实施细则;(三)受理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组织实施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顾客满意度测评及日常监督管理;(四)建立评审员专家库(原则上从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五)向评委会报告县长质量奖评审结果,第四章评审标准第十三条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为《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准则》(包括质量、创新、品牌和结果,第十四条为保证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不同行业评审工作的一致性,由评审办在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县级主要媒体上发布本届县长质量奖评审申报通告,第十九条材料评审组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第六章奖励及经费第二十四条县人民政府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授予奖牌和奖金,每届县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经费和奖金由评审办向县财政申请拨付,提交评委会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提请县人民政府撤销其县长质量奖奖项,评审办及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组织、个人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第三十条承担县长质量奖评审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商业或技术秘密,第三十二条接受县长质量奖评审的申报组织和个人,第三十三条评委会及评审办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