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文件精神,经审查,以下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补贴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享受人员资格有意见,请向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通信地址: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二楼一号大厅)邮政编码:651100联系电话:0877-4965206联系人:陈师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9月22日序号单位名称姓名享受补贴类别毕业日期毕业学校人员类别补贴金额、元1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李增国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2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李九洲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3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胡加明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4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吴波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5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段玉红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6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杨天保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7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王兴林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8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石勇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9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段金龙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00010易门巨铸矿业有限公司叶晶晶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20614云南艺术学院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