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缺口资金及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资金的通知》(泾财社〔2023〕73号)精神,下达我局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4229万元,计划用于2023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项目37.4229万元,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资金项目12万元,现将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9月22日至10月1日(10天)联系部门: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3-3323393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2日(撰稿:史鼎审核:李永春编辑:荆文静)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